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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4号】关于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通知
【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4号】关于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通知各位2020届毕业生: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浙江大学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代偿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意事项2020年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与2020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统一进行材料报送工作,请计划申请2020年基层代偿的同学务必加入QQ群1091435988,以便后续接收通知。本次通知请2020届毕业生知悉,以便做好申请准备,相关材料上交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二、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有关申请表填写说明】填写时请严格按照申请表上的黄色说明进行填写,不要求填写的空格不要填写。在填写完成后,请将所有的黄色说明删除,不要将说明留在申请表上。填写完毕后电子版发送至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基层代偿申请者信息—姓名)dkzx@zju.edu.cn等待学生助理审核,